农村金融的状况变得稍嫌滞后。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着这个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发展促进农村金融的政策性文件,农业银行作出不脱农承诺,四川首家村镇银行已成立且试点迅速扩大,农村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也已经出现。吉林大学的王丽君、杜梅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深入调查,写出了很有见地的分析文章,两位作者在文章中的提议有些已经或者正在成为现实。
农村金融的状况变得稍嫌滞后。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着这个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发展促进农村金融的政策性文件,农业银行作出不脱农承诺,四川首家村镇银行已成立且试点迅速扩大,农村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也已经出现。吉林大学的王丽君、杜梅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深入调查,写出了很有见地的分析文章,两位作者在文章中的提议有些已经或者正在成为现实。
在经济体制变革强力推动下,我国金融市场化的程度有了很大提高,金融发展与创新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就金融市场发展的地域结构看,城乡金融发展很不协调且呈加剧之势,金融二元结构特征十分突出,农村金融被严重边缘化。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
我国农村金融问题和现状
农村金融边缘化,是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金融相对于国家金融的发展主流被严重削弱,其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难以发挥好支撑农村经济的主力作用。从当前来看,我国农村金融资源供求正沿着两个极不对称的方向发展。一方面是农村经济的快速成长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体制内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渠道却面临着不断减少甚至资金“抽血”的威胁。具体地看,这种边缘化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级金融机构大幅撤销,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县级及以下营业机构和网点,将经营重心转向大城市、大行业、大企业、 大客户、大项目,加速了农村金融边缘化。
二是银行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幸存下来的县级以下营业网点普遍被剥夺了贷款决定权,变成单纯的吸存窗口,存款大多通过上存流向城市。邮政储蓄在农村的贷款业务发展也不足。农村资金的“非农化”,使饱受资金短缺困扰的“三农”资金供给雪上加霜,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资本充足比率低,不良资产比率高,对“三农”的支持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机构缩减,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弱化。面向农村的信用社只有最基本的存贷款业务,且贷款手续繁杂,贷款利率一浮到顶,加重了农民负担。农村信用社依然钟情小额农贷,不能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化的周期规律来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弱化,使金融机构对农民的服务水平很低,农民几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成果。四是农村保险业严重落后。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定和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但我国的农业保险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难以应对“三农”风险需求。
同时,服务农业的银行“移情别恋”的现象十分严重。我国成立农业发展银行的初衷是国家用专项贷款对粮、棉、油等农业战略性物资实施垄断性收购以保护农民利益,但在棉花、油料及部分粮食作物已经市场化收购后农业发展银行的原有职能并没有做出相应调整。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业、帮助农民、振兴农村的政策性金融作用不但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反而逐步萎缩。原以支持农业发展为主的国有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其贷款余额中支农份额也急剧下降。
农村金融边缘化的原因分析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市场。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种改革是不可逆转的,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后的低端市场谁来进入、谁来培育?
其次,农业项目获利周期长、利润率低、抵御风险能力差,因此不受银行青睐。
再次,长期以来各种因素造成农村信用环境薄弱。“三农”贷款中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农村金融机构亏损面大,有的甚至严重亏损、入不敷出,这种现状加剧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对农村金融边缘化的措施
笔者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扭转农村金融边缘化的不利局面:
一是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按照“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保证金融的安全稳健运行”三条原则,既要解决资金问题,又要解决机构多元化的问题,建立功能齐全、辐射全面、互补互助的农村金融体系。重构后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该是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和民营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体系。
二是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农业高投入、低产出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高风险性。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不能把城市的金融发展模式简单移植到农村,而是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支持其在农村的金融供给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促其健康发展。农村是民间借贷发育的最肥沃土壤。据有关抽样调查测算,2005年全国民间融资规模约8000亿元。民间借贷虽属非正规金融,但实际上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优势,即信息优势和速度优势。这些独特优势,使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了强烈的互补效应,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四是发展多种类型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鼓励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因此,发展社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组织、小型金融担保公司等多种类型的小型金融机构,应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方向。(作者:王丽君 杜梅 吉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