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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增加食用植物油生产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发改委约请企业座谈 要求增加食用植物油生产

    资料图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大型油脂企业增加食用植物油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11月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约请部分大型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了解近期油脂行业生产经营状况,要求大型油脂企业增加食用植物油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原料价格持续上升,油脂加工企业成本增支压力较大,适当提高产品价格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目前市场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社会各方面对食用植物油价格过快上涨反映强烈,希望各油料油脂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顾全大局。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油料油脂企业和行业协会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努力增加生产,保证市场供应。油脂加工企业应当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特别是努力增加小包装成品油生产,保证市场供应。油脂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取抬价收购、囤积原料、控制货源、限制产量、限制供应等任何方式减少市场供应,人为制造紧张气氛,扰乱市场秩序。

    二是提价幅度应当保持合理的水平。油脂加工企业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尽可能多地消化原料涨价增支因素;成本增加较多、需要提高产品价格时,要将提价幅度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之内,且不得频繁提高价格。

    三是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不得采取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手段搞价格欺诈。

    四是要承担社会责任。在当前物价总水平较高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可能稳定自己的产品价格,适当让利于民。特别是大型油脂加工企业,应当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珍惜企业的声誉。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指导企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劝诫,对不听劝阻的企业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要提请政府调查处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坚决打击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对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支幅度的要进行必要干预。

    与会各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加强成本管理,增加生产供应,带头承担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为稳定物价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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