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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须扩农民权利
[2007年07月28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萧何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展现代农业须扩农民权利

                                             
                           

如何建设新农村?这个问题所引发的争论持续了一年。前日,以“现代农业”为主题的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使问题的答案尘埃落定。去年,中央提出建设新农村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是第一条。然而,不少地方官员把“村容整洁”奉为圣经,以此为名,突击搞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而农民的福利水平未能真正提升,旨在惠民的新农村建设演变成殃民的形象工程。今年一号文件提出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生产发展,这显示了农村工作重心的理性回归。  
 
建设现代农业,必然要改造传统农业。那么,如何有效改造传统农业呢?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给出了一个明快的答案:改造传统农业要求引进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一号文件吸收了这一思想,强调现代农业建设不仅要引入包括设施装备、农业科技等在内的现代要素,而且要引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能运用新生产要素的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努力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福利和保障惠及农民。这无疑是一号文件的一个亮点。   

从历年的规律来看,具有政治象征意义的一号文件是一年全国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不仅昭示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新举措和新动向,而且通过纵向比较,还能反映出不同时期中央政策对某一问题重视或轻视的变动轨迹。一号文件是面镜子,在带来亮点和希望的同时,也折射出一些隐忧。   

第一,农业发展对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作用似乎被夸大了。必须承认,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的弱小是不可抗拒的市场规律。同样,农民增收也从来不可能只依靠农业收益。我国尚处于工业化进程之中,农民增收还必须依靠农外就业,因此,给农民工平等的国民待遇才是当务之急。过分强调农业对于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或许不尽合时宜。而且,作为以小农经营为主体的国家,靠国家的投入能否进入现代农业阶段还不得而知。此外,建设现代农业很可能成为部分官员利用政策优势搞形象工程的大好时机,农民群体内部则面临进一步分化,大多数小农反而被边缘化。   

第二,在其他产业竞相争夺农业发展资源的情势下,必须破除现有“与农争利”的部门利益结构,使部门垄断利益返回到农业领域、为农民所享,同时赋予、强化农民参与市场交易的权利。非此,发展现代农业可能会成为一句空话。就这一点而言,在破除部门垄断前提下允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多种经营,应该是政策努力的方向。令人失望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总体上依然没有触及根本体制的变革。对于学界多年关于“放开与农业相关领域、允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的呼吁,一号文件仍然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第三,对于近年农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问题,一号文件并未有清晰的思路和应对措施。而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关于一号文件的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改革的举措不过是把土地出让收益由原来的政府小金库变为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在这种制度下,农民仍然无法直接、真正分享土地收益并监督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而只能祈求“善良官员们”的施舍。   

一号文件强调,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贯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笔者宁愿把这个“长期任务”看成是缓解转型阵痛的长效止痛剂,而非对应三农问题的一个标本兼治的良方。年复一年,我们继续期待着更有政治智慧、更具战略前瞻、更富改革意愿的三农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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