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4000余万元 交通“巨蠹”胡星受审
6日上午9时,由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涉嫌受贿案,诶ッ魇兄屑斗ㄔ阂簧罂ド罄怼?lt;BR>
上午8时,距开庭还有一个小时,昆明市中级法院大门外就有许多记者等候。遗憾的是,记者全部被法警挡在了离法庭远远的大门口外。审理胡星案在法院的第二法庭进行,开庭过程中,法庭门口紧闭。
检察机关指控,胡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计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24.7万元的住房一套。检察机关同时认为,胡星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属于自首。据检察官介绍,法庭上胡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供认不讳。庭审持续到下午3点40分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从此前有关方面的案情通报获悉,与胡星有利益纠葛的多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胡星曾一次受贿港币10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胡星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牟利。为了让其弟胡彬能够得到某开发项目,胡星指使昆明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原办公室副主任汤汉莹修改电脑程序,最终让其弟的公司在电脑随机抽标时中标。据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原局长翟建国交代,胡彬中标后进行房地产开发,该项目净利润14872.46万元。此外,胡星还长期包养张某某,并先后出资50万元、100多万元为其在昆明、深圳买房,并为她购买了丰田越野车和凌志越野车,张某某于2002年产下一女。据调查,胡星与其他女性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据悉,由昆明市检察院负责查办的胡星系列贿赂案被云南省检察院确定为精品案例,在5月初召开的云南省反贪工作会议上曾作经验交流。(记者肖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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