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要有“国家气度”
一段时间以来,大学生欠贷不还成了焦点话题。据教育部统计,截至目前,国家共累计审查全国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6万人次,受各种因素影响,欠贷率达28.4%。据《竞报》7月26日报道,25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规定,学生毕业以后6年内还清贷款。
人们很容易把欠贷与诚信联系到一块,这是西方国家的惯例,自有其合理性。律师邱宝昌先生说,“在美国,一个人欠贷不还,将在找工作、申请贷款等方面都受到限制。”诚信如此重要,了解中西、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难道不知欠贷的严重性?笔者甚是不信,大学生中会有这么多的不诚信者。若真这样,还谈何大国崛起?
大学生欠贷,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学生欠贷主要是信用意识薄弱、毕业后流动大和就业状况不佳无力还款”。三种原因下,我们仅仅揪住信用意识不放,无疑犯下了以偏概全的毛病。正是考虑到欠贷原因的复杂性、多样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学生毕业以后6年内还清贷款;如果毕业以后没有马上找到工作或者收入不高,在前两年可以先不还款,到第三个年头再开始还款。这里,笔者看到了“国家气度”,看出了对学生的关爱和大度。
就在日前,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债务催收公告”的形式,将1200余名拖欠助学贷款的违约借款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其中包括欠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据称,这些被公布的人员都是已连续违约一年以上没有偿还贷款的欠债人。既然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学生可以6年还清,这里仅仅违约一年(或者一年多)就迫不及待地给欠贷学生施加压力,似乎显得有点太急不可耐了,这里笔者看不出“国家气度”何在。
笔者能够理解银行收不回贷款的焦虑。然而,笔者想问,仅仅3700多万元的欠贷就能把一家大银行拖垮啊?对于任何一家银行来说,助学贷款与商业贷款尤其房地产贷款比,都可谓“小巫见大巫”。然而我们见过多少银行把欠贷一年以上的商业客户信息公布的?
即使都以自然贷款人而言,也存在对大学生过于苛刻的倾向。去年7月,河南省政府通报了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情况。据统计,河南党政干部等4.1万多人拖欠农信社15.5亿元。河南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对欠款不还的党政干部将实行分级告诫谈话制度。这里,我们看到,面对干部欠贷不还,银行找到了政府;而对大学欠贷,却直接采用了公布信息手段。银行的宽此责彼,可见一斑。
助学贷款应有“国家气度”,银行应有足够耐心。笔者并非不赞成银行对大学生追贷,但以为应到了一定年限、采取一切追贷方式后,才采取极端方式。否则,难免给人一种“柿子赶软的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