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天然林?
常伟明
“天然林是自然生长的,是老天爷白白赐给的,不砍白不砍,不用白不用,上山砍树,就是致富;围山圈地,就是发展经济。”正是在这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倒行逆施的错误思想指导下,近年来,在海南省的一些市县竟然掀起了一股“向大山进军,向天然林开炮”的“砍伐风”,而且愈演愈烈。据有关部门的保守统计,目前已有100余万亩天然林和天然次生林遭遇毁灭性地砍伐,几乎成了震惊全国的毁林事件。对此,我们切不可熟视无睹,漠然处置。
6月19日出版的《中国绿色时报》以“海南百万亩天然林遭砍伐”为题,披露了这一令人惊叹的事件。据海南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市场上槟榔、橡胶大幅度涨价,一些公司和企业就蠢蠢欲动,疯狂围山圈地,乱砍滥伐,掠夺原材料;一些农民也肆意占山开垦,乱砍滥伐,有许多的山头已被砍光,在一些森林保护区内到处看见。由于生态建设遭到人为的破坏,水源涵养林所剩无几,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槟榔经济林,目前,海南的牛路岭、大广坝、松涛等三大水库的蓄水量已连续7年减少;三亚市岭落水库已经干枯,还有其它市县的一些河流已经断流。长此下去,必然受到大自然的无情惩罚,不堪设想的后果不会有多久,这是多么令人可怕和遗憾,又是多么令子孙后代所失望!
海南兴起的“砍伐风”折射出了什么?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缺失。正如海南有关部门调查所说,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错误地认为,天然林是林,经济林也是林,只要山上有林,生态环境就没有破坏。有的地方还把砍伐天然林作为“扶贫项目”,不视为“违法行为”而应该受到鼓励。殊不知,天然林和经济林是两个概念,它们在生态功能方面是无法比拟的。如果我们无所顾及地乱砍滥伐天然林,或用经济林取代天然林,那是愚昧无知的行为,表面认为是“致富”,实质是在“找病”。生态一旦失去平衡,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人类生存就会面临灾难性的威胁。应该树立“保护天然林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的理念。
二是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两者的同步与协调发展。如果我们把乱砍滥伐天然林,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一条“重要捷径”的话,那就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根本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现上述情况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与地方领导扭曲的“政绩观”有直接关系,也暴露出干部考核机制上有弊端。
三是管护和监督不到位。连续几年大规模地砍伐天然林,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不仅暴露出我们当地一些干部群众“依法治林”观念的薄弱,也充分证明了我们有些监管部门的责任缺失,职能虚设。尤其对那些违法行为查处不利,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因此,笔者建议:一是治林先“治脑”。实施“治脑工程”,必须先拿各级干部“开刀”,只要领导想得“通”,群众就会“一呼百应”,“砍伐风”就能刹住;只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能带领群众开辟“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金光大道,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靠改革调动群众管护天然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要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适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杜绝层层截留或挪作它用的现象,发挥政策的导向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无视法律法规、肆意砍发和破坏天然林的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