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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从慈善组织者转身为监督者
慈善事业,政府需要“华丽转身”
湖北襄樊贫困大学生被终止资助事件波澜连续起,据调查一名受助女大学生的父亲竟是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母亲也是环卫所合同工。25日下午,当事人将助学款1000元退回捐助者手中。(《长江商报》8月26日) http://news.163.com/07/0826/05/3MQ363EI0001124J.html
副局长变为“下岗”者、“中等收入家庭”却成了“生活较困难”……面对这一出闹剧,我们在指责副局长的同时,却必须承认,工会、资助者包括副局长都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
从工会角度讲,他们也并不想这样。事实证明,襄樊市总工会开展了8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共资助437名贫困生上大学,受助者是干部子女的,毕竟是个例。一个极端事例,甚至有可能毁了8年成绩——是为受害。从资助者角度讲,资助被乱用——亦受伤害。而这位副局长,其家庭和孩子背上沉重的精神枷锁——更受其害。
我们承认这是个例,但在现有机制下,这又是必然。因为现有慈善机制下,资助者只管付钱,不管其他;政府把此当成了工作,甚至在个别工作人员眼里还是一种负担,进而衍变成摊派;而在摊派之下,受助者也少了感恩之心、圣洁之感。这一机制下慈善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依整于政府工作人员的热心与责任心。倘若政府工作人员的爱心打一个盹,那么慈善必然会变味。而从习惯分析,政府部门又特别善于变通,特别善于搞摊派、形式。于是,这也就成了必然。
如何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隐患?别无它法,只能与国际接轨,让政府从慈善组织者 “华丽转身”为监督者。
现有的慈善不缺资助者,不缺组织者,更不缺受助者,而独缺监督者。虽然从理论上讲,社会能起到监督作用,但在事实上,社会的监督受制于各种主客观条件,往往流于形式。这时,政府,也只有政府,才能接过监督的枪。但在现有慈善机制下,政府包括工会是运动员——组织者,怎么能起到裁判员——监督者的责任?
事实已经证明,政府在慈善上的运动员身份,难以让人满意。与其做一个不称职的运动员,倒不如转行做一个称职的裁判员,这样,既是对自己角色的准确定位,又能有效推进、护航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对于今天的慈善人士而言,做慈善其实很累。巴菲特可以把自己的资产完全托付给盖茨来做慈善,自己去做一个快乐的老头。但在国内做慈善却不行,非要亲力亲为,否则难免不让爱心打水泡。这无疑体现出政府的错位与缺位,“错位”表现在自己不该组织却非要由自己组织,“缺位”表现在自己本该监督却不去监督。而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慈善在国内的发展。
据悉,襄樊市总工会副主席对此事深表歉意。笔者相信,这声谦意是真诚的。但如何才能保证没有下一次呢?笔者以为,这依赖于政府在慈善事业上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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