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上访问题比倒追责任更为重要
面对集体上访,先别倒追责任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日前表示,盲目决策、随意作为,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地引起群众上访的问题,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执政能力、执政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信访评估,要通过倒查责任促进落实。今后凡是发生集体上访的,要一律倒过来追究责任(7月23日《人民日报》)。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7-07/23/content_6414798.htm
徐光春此话的本意是要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从解决盲目决策、随意作为入手,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也就是说,解决上访尤其是集中上访的源头。从这意义上,笔者对此讲话深予赞同。
然而,笔者有一丝担心,在倒追责任下,可能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把重视信访异化甚至极端化,从而导致打压、欺瞒行为的发生。
事实上,在今天信访问题尤其集体上访是一条“高压线”。如果某些地方出现越级上访,尤其是到北京上访,那么地方会面临很大的压力。到年底,会因为上访量的过大,而导致评优的“一票否决”。于是出现了有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既不怕群众,又怕群众——“不怕群众”表现在为所欲为,“怕群众”表现在对群众上访采取种种非正常手段。
在这一现实下,如果一味地强化对集体上访事件的责任倒追究,只能让地方采取非正常手段,更可能加重地方对上访人员的围追堵截,甚至会发生上访人员被打击报复,乃至被限制人生自由等极端事例发生。
对上访问题应该重视,但不是这个重视法。既然有信访条例,既然有信访部门,那么就应该畅通上访渠道,允许甚至鼓励上访人员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只有畅通上访“绿色通道”,才能让地方一些问题曝光,才能让群众的冤屈得以澄清。上级部门工作的着重点,应该在对上访尤其是集体上访问题的调查处理上。
其实,没有哪一个上访人员,一开始就准备越级上访或者集体上访的。只是他们的多次上访“少人关心少人问”,所以才积压了问题,激化了矛盾。在地方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上级帮助解决甚至直接插手解决,那么上访就不会极端化。这才是对信访问题的应有重视之道。
正如徐光春所说,上访的根源,“就是因为有一些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有的地方领导同志、领导机关靠‘拍脑袋、下决心’来做事情。”在现有机制、体制下,似乎还不能完全解决“拍脑袋决策”,因此上访绝不会止。故,上级部门还不得不担起“救火员”的角色,通过接待上访人员了解基层实情,通过解决上访问题来赢得民心。如果一味强化倒追责任,在对上访人员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的现实下,“强化”就异化成一道门槛,从而挡住了上访人员向上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