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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负责人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大亮点
[2007年07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作者: 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郑文凯6日在农业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7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法律最突出的四大亮点是明确法人资格、适度规范组织行为、规定国家扶持政策、创新农村经营体制。

  郑文凯说,过去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始终不明确,贷款难、签合同难等问题非常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一类市场主体,可以和其他公司企业一样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依法开展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受法律保护。

  他表示,这部法律适度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过去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行为不太规范,有的被少数人利用和控制,农民民主管理合作社的权利得不到体现。有的公司企业和单位冒充农民专业合作社,套取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合作社的办社原则和要求、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这部法律规定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包括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这些制度安排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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