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是“全国首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也是被省政府列为“全省一村一品发展10个示范县”之一。县委、县政府以此为契机,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发展迅猛,全县共建成“一村一品”产业示范基地130多个,蔬菜重点示范乡镇9个,重点示范行政村18个,油茶重点乡镇11个,农业特色村120多个,食用菌、白茶产业发展迅速,均居全市首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一个多月以来,特别是省委农工部、省农业厅7月中旬在浙江台州举办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学习考察培训班结束后,永丰县迅速行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批同类产品比较明显、规模较大和市场优势明显的产业相继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发展迅速。自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该县于7月16日就挂牌成立了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永丰县鸿发食用菌生产专业合作社。现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全县已在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其中,养殖业3家,种植业5家,有社员403人,其中农民383人,注册资金368.92万元。产业包括家禽、生猪、白莲、蔬菜、蘑菇、果树等,业务范围涉及种养产品生产,种苗繁育和供应,饲料等物资供应,产品包装、贮藏、销售,技术培训等内容;二是运转顺利。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的经营模式,即统一供种、统一物资供应、统一技术、统一服务、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永丰县顺和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供应饲料,每包饲料节约成本2元;通过统一销售,每羽成品鸭要高出市场价1元;永丰县沁翠白莲合作社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和服务,将原来落后淘汰的“赣莲系列”换成市场竞争力强的“太空系列”品种,统一包装,且注册了的商标,使每公斤白莲高于市场价2元。全县已注册并挂牌运转了的合作社已节约成本和获利近200万元,辐射带动农户8000多户;三是势头火爆。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部门服务、辐射效应,继8家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又有百合、无籽西瓜、果蔬、油茶等10多个种养优势产业在积极申报,着手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
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宣传兴发展。在宣传形式上突出“三性”。一是广泛性。6月29日和30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我县适时送法下乡,利用宣传车在县城附近佐龙、沿陂、坑田等乡镇以及山区中心乡镇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6月30日县人大领导又在县电视台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了专题电视讲话;二是针对性。举办了各乡镇分管农业工作领导和乡镇经管站负责人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同时,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重点散发到种养大户及各类农业企业和各乡镇、自然村;三是实用性。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增强农民兴办和参与的积极性,我县又在县城中心广场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现场咨询活动。
二、政策扶发展。该县实行“扶上马”积极发展一批,“帮一把”着力提升一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县委、县政府领导高位推动、高度重视,率先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及时出台了永发【2007】27号《中共永丰县委·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奖、二免、三优惠”政策。“一奖”即是全年从全县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10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点,县财政对列入县级示范点的合作社给予补助资金,通过奖励政策,集中扶持、打造,促其健康运行;“二免”即是完善注册登记制度,简化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册登记、年检免收一切费用。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递交齐全资料后,经过工商部门实地考察,仅在2至3个小时内就为申请的合作社办好证照,且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收费、不年检、不罚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只提出处理办法、要求和内容,不实行经济处罚);“三优惠”即一是政策倾斜。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开发扶贫项目等项目安排和用水、用电、用地及农产品通行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二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农业产品、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等对外经营业务收入、直接用于生产用地等,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三是贷款优先。加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力度,实行优先贷款和降低门槛贷款等政策,解决了合作社发展所需资金。
三、服务促发展。重点强化三项服务:一是强化农业局业务职能部门指导和服务。县农业局、蔬菜局、经管站、畜牧站、农机局、水产站等业务部门,积极发挥各自部门优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申报及宣传、培训、指导等方面加强了服务和扶持;二是强化农业信息服务。重点建设三个“信息平台”:即依托“金农工程”的全面启动,建立了信息采集、分析、预警平台。以“三电合一”、“信息窗口”试点为切入点,建设了信息发布平台。以手机短信、“2520118”三农热线等信息服务方式为手段,建立了服务平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耳聪目明;三是强化技术培训服务。依托“阳光工程”,农民工转移培训,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接受培训,免费提供植保技术培训,植保技术信息和技术指导。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加工、运销等农业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项目安排优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