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组与联产计酬
《六条》先于真理标准讨论。真理标准讨论对安徽农村改革是个巨大的支持和推动。正当安徽农村改革序幕已经拉开,一场围绕农村改革的激烈斗争也随之展开了,晋皖之间口诛笔伐,引起了全国上下,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者的普遍关注。《人民日报》一方面集中力量,不惜篇幅地报道安徽农村改革;另一方面继续大力宣传农业学大寨,不时地对安徽进行不点名的攻击和批判。正在这时,胡耀邦同志大力推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在全国展开,给刚刚拉开帷幕的安徽农村改革以巨大理论支持。山西原来准备批判安徽的计划无法实现。从而为安徽农村改革扫清道路,推动安徽农村改革深入发展。我想借此东风全力以赴,进一步搞好农村政策的宣传报道。
1978年春天,在贯彻《六条》过程中,不少地方出现了分队、划小核算单位;少数地方出现了包产到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新的重要动向,但是在看法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一种看法是:由大化小,必然要滑向单干,认为这是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违背农业学大寨和中央49号文件要求,必须坚决制止;另一种看法是:要从实际出发,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比如,有些生产队确实规模有些大,没有提出生产队自主权时,大也就大了点,无所谓。那个时候“一大二公”时髦,什么事情都是越大越公越革命。本来生产队一般是30~40户,有的竟达70~80户,甚至100多户,现在提出了生产队要有自主权,权力下放了,于是有些人就感到生产队规模大了,所以要求分队,划小核算单位,以便加强经营管理,促进生产发展。其实这是正常的,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不少地方在划小生产队规模的同时,有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组,有的实行了单项作物包产到劳。于是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依我多年对农村情况的了解,我认为这种趋势是在预料之中的。这是省委《六条》下达之后,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鼓舞下,解放思想,出现的新动向,新趋势,是农民从有利于生产出发的自发选择,应当支持。于是我就到贯彻落实政策比较好的滁县地区去进行调查。据地委领导介绍,不久前他们召开了全地区四级干部会议,研究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尽快改变生产落后面貌。在讨论中,许多社队介绍了自己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其中来安县烟陈公社杨渡大队魏郢生产队的“包产到组”;天长县新街公社棉花“包产到劳”;来安县广大公社推行干部岗位责任制等经验,备受与会者的重视。于是我和滁县地委办公室主任陆子修到这三个单位进行调查,并就其中两个典型首先进行了内部报道,写了两篇调查报告,一篇题为《灾年创高产 一年大变样——魏郢生产队包产到组的调查》;另一篇题为《产量责任制使棉花大增产——新街公社棉花生产联产计酬、责任到人的调查》。在这两篇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我又从理论方面进行了探索,写了一篇评述性的报道,题为《农业计酬必须紧密联系产量》。
这三篇稿子共2万多宇,从实际到理论,谈的都是当时农村工作中的一个十分尖锐重要的问题。因此,我建议出一期《内部参考》专刊。稿件送到穆青那里,穆青签发了。至此,这期冒着“鼓吹单干”嫌疑的《内参专刊》前后过了五道关,终于在1978年10月10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