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化,我们必须挽留
——访国际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教授
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保护好、利用好散布民间的历史文化遗迹,防止新一轮历史文化遗迹的破坏,是一个相当现实的课题,严峻而又紧迫。五一节前夕,本报记者专访了国际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教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根基
记者:请问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乌丙安:通俗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在特定的民族或地区群体中世代传承的、有较大影响和突出价值的文化表现形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间文化。
打个比方说,一位老艺人做出了精美的木雕,任何人都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是,老艺人身怀绝技的手艺,从他口传心授的传承,到艺术构思和操作的手法技巧,雕刻过程中的行业规矩、信仰禁忌等等,却是人们难以看到的。这就是“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我们只有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这个概念,才会瞄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保护。
记者:您长期从事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工作,对目前状况有哪些评价?
乌丙安:我们的民间文化家底应该说是很厚的,但在发展中遭到过劫难。文革十年,把一代优秀的民间艺人、匠人整个斩断了。保留下来的优秀艺人,我估计连一半也不到。比如东北大鼓大师级的人物霍树棠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只有其孙子继承东北大鼓,就会唱一两个段子,还是抗日时期的老段子。
即使这样,现在还有不少人认为这是“陈谷子烂芝麻”。他们不明白这些东西曾经是先进文化,是历史上的先进文化,他们轻视普通百姓的创造,认为历史要淘汰这些东西,这是很错误的。我一直认为这是很重要的文化,因为它是你这个民族所依赖和生存的根基。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已经开始重视此事,2004年8月我国作为第六个签约国,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保护办法,保护工作由文化部门主管上升为政府主导。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共申报了1315项,成功了519项。但我认为从总量上看,我们的阶段性进度还是很慢的,与五千年文明古国地位不相称;从全世界的比较看,日本和韩国的总量比我们保护的还多,难道我们一个古老文明的国家就这么点文化遗产?事实上不是,若全面挖掘好的话,我估计拿到国家级的怎么也得有20万件吧。
不能再患“文化失忆症”
记者:现在有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大拆大建,忽视民间文化尤其是古村落的保护,这种状况若不及时扭转将会出现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乌丙安:贬低、轻视、忽视民间文化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尤其是眼下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搞大拆大建,忽视民间文化尤其是古村落的保护,这种做法更是极端错误的。建设新农村绝不是建设新城市,把农村优秀的传统文化全搞没了,这样新农村建设就会走样。如果把农村固有的优秀传统全部砍掉的话,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更加严重,将是一次彻底的扫荡。
我国是多民族共生共存的文明古国,少数民族古村落文化保护是重中之重。民俗文化是精英文化的母胎。它潜移默化地养育了世世代代数以亿计的中国人,成为民族凝聚的基础。我曾经看了不少地方,那么多的古村落、古宅、少数民族的吊脚楼、寨子等优秀建筑,非常漂亮。如果把这些全拆了,盖所谓的现代化新农村,那么就不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目前有一种不好的思潮,包括一些政府官员和一些企业家认为他们比古人聪明。我认为凡是持这种观点的人都是最愚昧的人。科学发展观不是意味着用现代化把所有地面上的心灵上的“陈谷子烂芝麻”全部扫除。先进文化是要尊重祖先创造的优秀文化,我们保护的就是这个“陈谷子烂芝麻”。当前一些历史的街区不断地被拆除,极具文化价值的古村落聚居地在土崩瓦解,我们无法阻止一个时代的变化,但是,文化,我们必须挽留。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唤起文化记忆,因为失去了文化记忆人类就将失去了创造,这也是我们对子孙后代所肩负的责任。我认为有些地方的官员在新农村建设上患了一种“文化失忆症”,对民族民间文化漠然处之。我觉得这也是“文革”带来的严重后遗症,什么都砸烂,现在看来应该认真反思。
记者:“保护文化遗产”与“新农村建设”二者并存,看似有点矛盾?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
乌丙安:我认为一点也不矛盾。新农村不能完全像一个兵营式的集体宿舍,它的总体文化格局不能弄乱了。否则,最后很有可能就是一排排一模一样的房子,进了这个村,再走十里路下一个村还一样,这是人为的设计农村风格,而不是按照农村固有传统的需求。政府必须把好关,现在不是设计图纸的问题,首先是观念必须弄清楚,新农村到底是什么样的,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精神内涵和文化主体,要不要传统文化,要不要文化遗产,有没有真正的继承。
山西省有一个明代村,现在老百姓被清出去,成了一个“展览馆”。当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做到家的时候,就将其推向市场进行开发利用,实际上等于把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撕成碎片,各取所需。如果不按照科学的规律进行保护,搞不好,这是在打着保护的旗子进行最后一次彻底的文化破坏。要想让人类不忘记自己的传统文化,那么农业文明最基础的样板应该是农村,古村落就是验证古老农耕文化的“活化石”。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尊重农民意愿,必须尊重文化遗产。新农村在规划时必须先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考虑进去,新农村建设不能跟过去的文化建设法律相抵触。民间文化的本质是和谐,它的终极目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最好不要给农民出样板,新农村没有公因数,必须个别化。
记者:在调查民间文化保护的过程中,对您最大的触动是什么?
乌丙安:对我触动最大的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到广东进行民居调查,走进一户很富裕的农民家中,我们好几个学者从一楼到顶层,他们都不知道我们上去。到了顶层发现他们全坐在沙发上,光着脚搭在茶几上,拖鞋在地上,满地瓜子壳,旁边有一台大彩电。我说:“你们家订报纸了吗?”“没有。”“有没有书呢?”“要那干什么,有啥用,我们不看报不看书不也是富了。”屋里弄得很脏,一边抠着脚丫子,一边吃着瓜子,手搓着身上的汗泥,这是中国富起来的普通农民。这也许是个别的,但是一个缩影。但我不能责怪他们,责任不在他们。有些人常常说国民性有问题,我觉得是主宰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出了问题。高层选美曾经有这样一个考题:祖国和金钱两者在你(指选美小姐)面前,你要什么?说心里话我(指选美小姐)要钱。这多么可怕啊!在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新的道德面貌首先要有继承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意识,这个意识形态导向,必须由我们的党和国家做主导。人的文化享受必须符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现代需求。当前必须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用先进的文化填补老百姓精神上的缺失。
当务之急是尽快立法
记者:普查抢救民间文化工作非常艰苦,现在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乌丙安:最大的困难是缺钱。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每年投入2000万元,太少了。4年来财政拨款已达8000万元,但至今一分钱未发。资金尽快到位,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不然保护只是一句空话。我现在心里特别难受,现在有钱就可以买一切,有的整村整村的卖啊,被人买走的都是一些瑰宝,买了就卖到国外了,中国没有民俗博物馆,将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很可能是在外国开,可悲啊!当务之急应尽快立法。
其次是缺人才。必须采用快餐的办法进行培训,保护是持久的,不是一年两年,也不是十年二十年,要一直保护到人类终极。必须对基层管理干部和相关专家进行保护民间文化的全面培训,不能各行其是。
现在在保护工作层面上有些不正之风,本位主义严重,特别是基层政府把此事变成自己的专利,硬要自己管,可是自己又不懂,必须要有专家来指导。拥有这个遗产的艺人、匠人,遗产权在他们手里,可是他们做不了主,为什么呢?上面有研究型的专家,好像研究型的专家比拥有遗产主体的专家还专业。研究型专家需要弄明白自己不是拥有遗产的主体,必须尊重老艺人的艺术本身,帮助老艺人把技艺真正地传下来。
国家要对传承人保障方面考虑越来越多和更加实际,比如给他们提供和创造一些必要条件,让他们带徒弟。传承人最大的特点是传承,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如果不抓紧保护和抢救,再过20年,至少会有一半文化形态会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