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医保。她的女儿周女士说:“从没参加过工作的母亲算是成都市第一批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老人。”
从去年10月1日起,成都市开始在金牛区、双流县、金堂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人员扩大到少年儿童、未参加过工作的老人等过去不能享受医保的人群。根据成都市政府文件规定,试点期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生效并不需要12个月的等待期,医疗待遇在参保次月就开始享受。因此,杜蓉秀自参保生效后至今的医疗费用都能报销相应部分。今年6月,因脑动脉手术住院近8个月的她平安出院,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所花费的50229.57元中,有40568.01元由医保报销。
而在金堂县,至7月底,参保1756人,缴纳基金110.8万元;有375人次享受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报销总额122.11万元,报销比例平均达63.7%,次均报销金额3256元。
成都是全国首个实行城镇居民医保的省会城市。2007年1月1日,《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公布,成都市开始全面试点。根据最新统计,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已达61523人,其中低保人员11684人。入选首批试点城市后,于9月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在《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连线北京家庭
张淑芳有了归属感
在东单最繁华的地段,几条不起眼的小胡同诉说着老北京的悠悠岁月。65岁的张淑芳就住在这里。从重庆来北京30年,她和老伴一直守着自家在胡同里开的篆刻店,过着平静的小日子。
4月的一天,一向健康的张淑芳突然觉得腹部疼痛难忍,就近到协和医院检查,发现是急性胆囊炎。手术很顺利,调养得也不错,但前后花去近2万元积蓄。7月初,让老人高兴的消息传来:今年10月1日起,北京达到规定年龄的无医保老人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每人每年1400元的保费,政府财政负担1100元,参保老人个人只需缴纳300元。超过1300元起付标准后,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7万元。
7月22日,张淑芳带着户口簿和2寸照片,在儿子陪同下,去北京市东城区社保所办理了“医保信息登记”。当天,她就可以通过指定银行代缴保费了。张淑芳感叹道:“30年了,在这个城市终于有了强烈的归属感。”
为缓解老年人和青少年儿童“看病贵”问题,北京市出台“一老一小”医疗保险政策。城镇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城镇无保障老人将逐步纳入医保范围。在上述人群中建立相应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拟为参保人员支付五成以上保费,预计每年财政补贴4亿元左右,主要解决住院、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